关于聘请律师向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索赔的请示邀请函

关于聘请律师向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索赔的请示邀请函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聘请律师向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索赔的请示项目编号:2113G*******
项目地址:深圳市中国人寿大厦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5.3.6(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别合同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外包方的规定。行政部法务组建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进行采购。二、拟选单位简介及推荐理由1、单位名称: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孔令昌138*****172报价:8万元加实际赔偿金额的12%付款时间:基础费用合同签订后七天,风险代理费在收到赔偿后七天。2、推荐理由:孔令昌律师为主办律师,许律师、谢志浩律师为协办律”。孔令昌律师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业务,在代理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重大疑难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代理我司石景山索赔案,有丰富的经验
邀请函名称:关于聘请律师向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索赔的请示邀请函发送时间2021-09-24
答复截至时间:2021-09-24 15:00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关于聘请律师向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索赔的请示标段/包编号:2113G*******/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8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满足开启家数:1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90服务期说明:代理本案的一审、二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立案、出庭质证、法庭论、提交代理意见、上诉、调解等法律事务,本案基础费为8万元,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7日内支付。风险代理费按照法院判决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赔偿贵司全部费用的12%收取,在执行完毕后7日内支付。本案差旅费按照实报实销的方式,包括律师办理本案所支出的所有交通费、食宿费,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的报价为80000元,符合公司《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直接委托的规定,价格合理。建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承担本次诉讼的代理。
招标/采购范围:单一来源
资格条件:合格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9-24 14:05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9-24 15:00
质疑截止时间:2021-09-24 15:05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1-09-24 15: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1-09-24 16:05开标时间:2021-09-24 16:05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中国人寿大厦
开标地点:深圳中国人寿大厦
邀请函附件: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58号创业大厦(兴华产业园二号楼)8层809、810号
联系人:王鹏飞联系电话:185*****417
监督人:监督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 城市 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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