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本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52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59,4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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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为尽早发现路基空洞等病害隐患,及时消除道路塌陷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行车安全,需对航空港区内雍州路、华夏大道、太湖路、鄱阳湖路等存在塌陷隐患的79公里的51条城市道路进行塌陷隐患雷达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服务要求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按要求完成检测并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 5.4、检测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检测成果 5.5、服务期:检测成果技术评定合格之日起一年 5.6、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7、资金来源:已落实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3.1其他: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部)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4)提供公司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格式可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可自拟);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可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网站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25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本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 |||||||||||
3.方式:(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的《诚信库申报须知》。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
联系人:唐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西创业大厦五楼 | |||||||||||
联系人:马先生 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27 156*****2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27 15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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