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辽河干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辽河大堤维修养护工程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昌图县辽河干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辽河大堤维修养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019
项目名称:昌图县辽河干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辽河大堤维修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1340.00元
最高限价:601340.00元
采购需求:辽河长发至通江口段长度37km堤防进行维修养护,包括堤顶路基础维修、堤顶路面铺填养护料,堤坡维修养护打草等,维修养护后的堤防各参数均达到原设计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邮寄(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邮寄时请附表格,表格中填写好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zjhztb@163.com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辽河干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昌图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号甲天鑫大厦811
联系方式:024-31522666
邮箱地址:lnzjh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双
电 话:***-********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