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 项目编码 ********131*****412004
项目名称 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
招标/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 15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高家镇。
2.2 建设规模:粪污处理建设面积约1.2万㎡,房屋建筑面积约240㎡,粪污处理能力牛粪尿混合物约300t/d,沼液处理能力180t/d,总投资约1400万元。
2.3 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见施工合同)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包(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绝。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
名山大道178号 英皇北塔16-8室
联系人: 柯爱民 联系人: 张雄   
电话: 135*****533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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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盖章)编制人:张益衡证书编号:渝建[招]********号审核人:彭清莲证书编号:渝建[招]********号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目  录第一卷5第一章招标公告6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文件的递交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 联系方式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71.1项目概况17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71.4投标人资格要求171.5费用承担181.6保密181.7语言文字181.8计量单位181.9踏勘现场181.10投标预备会181.11分包181.12偏离192.招标文件192.1招标文件的组成192.2招标文件的澄清192.3招标文件的修改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203.3投标有效期203.4投标保证金203.5资格审查资料203.6备选投标方案213.7投标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6.评标226.1评标委员会226.2评标原则226.3评标227.合同授予227.1定标方式227.2中标通知227.3履约担保227.4签订合同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重新招标23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239.纪律和监督23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投诉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2.1初步评审标准3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63.1初步评审363.2详细评审37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3.4评标结果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81. 一般约定411.1词语定义411.5合同生效的条件411.7联络412.发包人义务422.3提供施工场地422.8 其他义务423.监理人42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424.承包人42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4.2 履约担保434.3 分包434.11不利物质条件435.材料和工程设备44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4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4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4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47.交通运输44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447.2场内施工道路448.测量放线448.1施工控制网44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4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4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59.3治安保卫459.4环境保护4510.进度计划4510.1合同进度计划45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5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4511.6工期提前45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4613.1工程质量要求46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46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4615.3变更程序4615.4变更的估价原则46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715.8暂估价4716.价格调整47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4717.计量与支付4717.1计量4717.2预付款:无4717.3进度款4717.5竣工结算4817.6最终结清4818.竣工验收48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818.3验收4818.5施工期运行4818.6试运行4818.7竣工清场4818.8施工队伍的撤离48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4819.7保修责任4820.保险4920.1工程保险4920.4第三者责任险4920.5其他保险49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4921.不可抗力4921.1不可抗力的确认49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5024.争议的解决5024.1争议的解决方式5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2第六章 图纸54第三卷5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6第四卷5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8一、投标函部分60(一) 投标函63(二) 投标函附录64(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5二、商务部分6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2三、技术部分73四、资格审查资料7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7(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9(三)项目管理机构80(四)项目经理简历表81(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2(六)近年财务状况表83(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4(八)信誉声明85(九)其他资料86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 15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高家镇。2.2 建设规模:粪污处理建设面积约1.2万㎡,房屋建筑面积约240㎡,粪污处理能力牛粪尿混合物约300t/d,沼液处理能力180t/d,总投资约1400万元。2.3 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见施工合同)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包(不划分标段)。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名山大道178号 英皇北塔16-8室联系人: 柯爱民联系人: 张雄  电话:135*****533电话: ***-********  传真:***-********传真: ***-********   2013年12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牛牛牧业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178号联系人:柯爱民电话:135*****53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联系人:张雄电话:***-********1.1.4项目名称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丰都县高家镇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工期:2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1)企业连续3年盈利;(2)提供2010~2012年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验)及复印件。(提交2010~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原件,原件交验后退回)3.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规模为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粪污处理工程或生态农业养殖项目1个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4. 信誉要求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注:1.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2) 2009年1月1日至今有工程规模为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粪污处理工程或生态农业养殖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得少于1人,材料员不得少于1人,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不得少于1人,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质检员不得少于1人,档案员(资料员)不得少于1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注:1、本项目拟派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2013年6月以来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2.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外,可不提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13日16:00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集中上传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www.cpcb.com.cn)投标人质疑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12月16日17:00前,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上发布补疑书。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在补遗、答疑区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12月13日16:00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集中上传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www.cpcb.com.cn)投标人质疑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30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 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4.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所有内容,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5.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执行;7、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60362.75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131*****412004项目名称:丰都县肉牛生态养殖农业园建设项目(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807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141*****6666-6807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丰都高家镇粪污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未提前登记的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如开标时未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将被视为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市交易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3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201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 ?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贰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均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装订成册。《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线装订,其孔数为三孔,上下孔距页边为2cm,其误差不能超过0.5cm,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须提交电子文档(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商务电子文档(U盘)装入小信封中,投标人加盖公章后密封放入“投标函文件袋”中,商务电子文档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U盘上标注企业名称、确保能打开)。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如一个袋中无法装入两本《施工组织设计》,可装入2个“技术部分”袋中);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预审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3年 月日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身份核验不合格或中途离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抽取参加评标的主要清单、主要材料,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10%3.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其他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发办(2003)857号规定按工程类的费率下浮6%向代理公司缴纳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0.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移民局联系电话:********重庆市丰都县移民局联系电话:********10.3重大偏差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8)投标人在资格条件上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不再具备原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9)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10)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1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违反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1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3)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中标后投标人员不得更换。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2.2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进行解答、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相关澄清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所有澄清内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修改招标文件。2.3.2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相关修改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所有修改内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U盘)装入小信封中,投标人加盖公章后密封放入“投标函文件袋”中,电子文档上应注明工程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重庆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我单位拟建的 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 ¥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元,按实计算费用 ¥元)。中标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为 ,中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项目经理由 担任。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承发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 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采用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外企业为驻渝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投标报价70分:① ①投标总报价50分;②指定主要清单项目10项,总分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分。2、施工组织设计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同一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10%~+3%;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50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全面性6分2.可行性6分3.针对性6分4.先进性6分5.强制性6分3评标程序1.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1)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3.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4.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三名投标人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1)投标报价(A)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参与评标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出规定偏差范围的,得零分,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每项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各投标人所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B)1.全面性(6分)①施工方法先进性0~2分;②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合理0~1分;③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可信度0~2分;④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合理性0~1分;2.可行性(6分)①“设计”各项主要内容是否齐全0~2分;②措施、计划是否详尽0~2分;③流水段的划分、流水作业的合理性0~1分;④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机具合理可行0~1分;3.针对性(6分)①“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0~2分;②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0~2分;③创优措施是否切实可行0~1分;④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和防止扰民措施0~1分;4.先进性(6分)①是否采取新工艺、新技术0~2分;②新设备的采用程度0~2分;③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是否降低了成本、缩短了工期0~1分;④在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等方面如何0~1分;5.强制性(6分)①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方面如何0~1分;②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0~1分;③是否制定了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0~2分;④通病的防治措施是否可行0~2分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 B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提供的纸质与光盘数据、数量不一致,或光盘不能读取的;(5)未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为本单位人员的。(6)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各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 B。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工程,已接受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专用合同条款;(2) 通用合同条款;(3) 技术标准和要求;(4) 图纸;(5)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6)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工程规模:承包范围:。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 。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甲方 肆份 ,乙方 两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 1.1.2.3承包人: 1.1.2.6监理人:在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 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实体。 1.1.3.3临时工程:。1.1.3.4单位工程:根据本合同实施的工程内容。1.1.3.10永久占地: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1.1.4工期 日历天1.1.4.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合同协议书》第1条执行 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全套图纸一式贰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图纸与现场具体地形发生差异、因位置与尺寸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或因合同要求、施工需要时应提供相关部分的施工图纸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上述问题发生后7天内,3份。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后十天。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14天内。1.6.4图纸的错误: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作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发生后1日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1)生活、施工用水,可就近接入当地自来水,在施工期间投标人使用并管理施工用水,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管理责任。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建设供水所需费用,纳入投标措施项目费报价包干使用。(2)已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承包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3)由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余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由承包人办理。(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约时约定。(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洽商合同时约定。(6)委托承包人实施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7)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否则投标人自备发电机和自行抽水。如有水、电接口,投标人必须结合施工供水、供电的实际情况,负责从接口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的管道及临时用电线路的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还需配备必要的发电设备,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理和控制。对隐蔽工程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认,对施工环境进行协调。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开工前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肆份;②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报表和次月的工程形象进度计划;(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按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示等,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和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承担全部此类责任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 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前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担全部成品保护工作及费用。(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并承担全部与此相关的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并承担全部与此相关的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扰民、民扰、安全、消防、保卫、交通、环保、周边关系等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10)工程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天。(11)承包人必须按时全额支付人工工资:如发生拖欠工资导致的投诉,发包人查实后有权从未付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拖欠工资。(12)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足额缴交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临时工程由发包人协调,承包人负责全部费用,如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通道、水、电搭接,以及自备发电机、抽水机等项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包干使用。4.2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承包人(不计息)。4.3 分包4.3.2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按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承包人应结合现场情况,自行安排施工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关管理用房等临时设施,充分利用拆迁后的现有临时用房(含民房),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临时占地的申请:按通用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执行。临时占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承诺到场施工所需的设备、并保证完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承包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承包人 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合同签定时约定。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 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在施工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发包人不负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1.4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2.8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承包人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承包人9.4环境保护增加下列项:9.4.7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按相关要求编制。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后2日内,由承包人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及月进度计划,在每月20日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一式五份,审核后返回承包人,监理一份。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2日内确认。11.开工和竣工11.1工期: 日历天11.2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11.3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延期开工的损失费,但工期可以顺延。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本项目所在地5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降水、降雪、刮风)。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每延期1天,扣违约金5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不奖励。提前竣工的奖励限额: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及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8天内。 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准(未经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工程变更指令,一律不进入工程结算),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实施。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15.4变更的估价原则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的,由中标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提出,经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书面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工程施工中如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或实施项目发生变化,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相关的工程变更内容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当投标报价中有对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时,按该项目报价确定调整。 ②当投标报价中无对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时,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报价确定调整。 ③当投标报价中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确定的原则为: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经业主审定后下浮5%执行;材料价格和人工价格按照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确定。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未涉及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向市场询价后确定 。 ④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无论变化幅度多少其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不采用。 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发包人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作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CQQDJZ-2013)有关要求执行。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竣工验收前每月计量一次。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当月完成工程计量报表及次月进度计划一式四份,二十八日监理工程师将审核后的工程计量报表及次月计划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次月五日内核定后返回承包人、监理人各一份,工程师只对合同范围内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计量仅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17.2预付款:无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款支付额度:发包人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跟踪审计审核确认的月结账单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不含变更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完后,无质量缺陷的情况,一个月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完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四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监理人支付凭证,承包人支付申请书,经验收合格的形象进度完成统计,进度款预算书。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不采用。 政府投资进度款支付方法: 不采用。 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 审计审定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办理完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定案后,在支付最后一次工程款时一次性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17.3.2执行17.5竣工结算 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四份。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监理人支付凭证,承包人支付申请书,结算审计定案表,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结算原则:结算总额=各项计量工程量*对应的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设计变更价款±工作内容增减变更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价款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四份,质保期满后六个月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按现行竣工验收规定执行。 竣工资料份数:完整的四套竣工资料。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日为准,则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验收合格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无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无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承包人。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 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在15日内全部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1)范围:承包人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2)期限:从签发本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3)责任: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③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④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不采用。(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中。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按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办理。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承包人按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办理。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 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缴纳相关保险金,办理安全监督手续。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生后由双方及时约定。 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①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损害,因此导致第三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及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② 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60362.75元、暂列金额 370000元)1、依据规范及相关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渝建发[2008]1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2、材料价格及人工调整:材料价格按《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第十一期调整,人工价格按《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第三季度人工信息价调整。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0]158号中相关的规定计入。4、土石方工程土石比按设计说明考虑,弃土运距按7.5km考虑;根据设计要求,土石方开挖按人工开挖考虑。5、主要混凝土工程按商品混凝土考虑。6、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量依据图纸设计工程量及图纸答疑回复计算,自控系统以专业工程暂估价11万元计取;监控系统以专业工程暂估价12万元计取;供电系统以专业工程暂估价5万元计取;工艺管道及阀门安装以专业工程暂估价9万元计取;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结算。7、沼气工程部分设备及有机肥设备费用计入暂列金额。8、工程量清单详见电子文件。9、主要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表主要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表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单价限价报价单价报价合价1********3001挖基坑石方m3734.62101.632********1012现浇构件钢筋t16.1885101.413********2002100mm厚片石垫层m2100015.84********3011砖围墙m3298.41415.345********5001一体化双膜储气柜/350m3套2158214.236********8001沼气发电机台2164092.297010101003007挖沟槽土石方m31197.7672.88070101001001C30砼池底板m3139.41456.329070101002001C30砼池壁m3269.9880.3710010501001001C15砼垫层m335.67436.12 第六章 图纸图纸另附。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概况见提供的招标图(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二、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三、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 投标保证金(五)参与评分的工程量清单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项目经理简历表(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六)近年财务状况表(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八)信誉声明(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部分 (项目名称)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 投标保证金(五)参与评分的工程量清单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暂定金额为万元、。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 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 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此处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四) 投标保证金 (五)参与评分的工程量清单 (具体要求详工程量清单表格式要求) 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QDGZ-2013)所附表格,具体要求详工程量清单表格式要求 三、技术部分 四、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项目经理简历表(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六)近年财务状况表(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八)信誉声明(九)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此处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四)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八)信誉声明注:1.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该条为附加合格条件,招标人要求必备时投标人必须响应。 (九)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承诺书 致招标人:我公司参与 (工程名称)投标,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即被认为是涵盖了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量,并综合考虑了各项风险因素的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未能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的工程量或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决策、材料涨价等原因)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招标人均有权予以拒绝。2、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3、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将自行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不分包或转让本工程;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4、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除招标人书面要求或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列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变更,且驻工地时间每个月不得少于23天;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5、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已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了当地民情民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以及设计变更导致对施工的影响或停工,在投标报价时业已对上述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如出现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对施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设计变更导致对施工的影响或停工,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上述原因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招标人将有权拒绝。6、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在本工程中聘用的农民工将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可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7、我公司承诺:对招标文件全部的内容及要求均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出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投标人名称:(公章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日注:本承诺书为附加合格条件,招标人要求时投标人必须响应(正副本均应附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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