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琼山区2021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操作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琼山区2021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操作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培训项目。
(二)培训任务:对辖区所有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开展集中专业培训,培训课时40学时,确保每个检测员都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三)培训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
2.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海口市财政局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开展。
4.要精心制定方案,培训方案中要体现组织领导、学员名单、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内容,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5.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实操相结合,采取“集中授课、集中答疑、基地实践、现场实操”的培训模式开展检验操作技能培训。
6.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7.遴选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的专家为授课老师。
8.认真编写教材,注重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权威性,保证参训学员至少人手1本培训教材。
9.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总结,协助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培训完成后制作纸质台账资料、电子版光盘或硬盘资料移交甲方备存。
10.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四)资金安排: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操作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区里安排的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项目的经费标准:培训费预算按《海口市财政局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财行〔2017〕2329号)执行。项目培训总经费38.00万元,培训机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
(六)相关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在海南省区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科研、教育机构或会议、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相关单位;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
1、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资格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针对我区本次培训工作开展制定的培训方案、课程安排、人员配置等。3、预算报价,注明收费依据、标准、实际报价折扣等内容,并附上收费标准相关文件,以上材料均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三、比选方法
(一)比选材料不足3家的视为无效;
(二)比选单位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工作,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区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机关办公大楼四楼421室,联系人:李茂皇,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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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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