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9-24 至 2021-09-30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621
项目名称:2021年环境卫生科仪器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5,00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技术参数
1、仪器用途
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PM10的自动换膜采样,系统需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 )。需具备实现实时监控工况流量、标况流量、工况体积、标况体积、环境温度、湿度、气压等数据能力,并能进行数据保存的需求,具备运行可靠、操作简便、体积小重量轻、便于安装等特点。
2、仪器配置
2.1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 1台
2.2 PM2.5切割器 1个
2.3 PM10切割器1个
2.4温湿度传感器组件 1套
2.5石英滤膜 50张
3、技术参数
3.1自动更换滤膜位≥10位,能同时放入≥10张滤膜,无需人工干预可实现自动更换; 通过更换切割器实现PM2.5、PM10的采样;
3.2 PM10切割头性能满足:Da50=(10±0.5) 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偏差:
σg=1.5±0.1;
★3.3PM2.5切割头性能满足Da50=(2.5±0.2) 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偏差:
σg=1.2±0.1,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4具有智能识别功能,前一张滤膜在采样过程中产生过大阻力中断采样,设备可自动换膜完成同一总时间段内剩余时间采样. 保证采样完整性;
3.5采用高负载采样泵,采样泵负载能力≥40kPa;
3.6采样器为一体化结构,泵和主机集成到一起,方便移动和运输;
★3.7使用高精度流量测量传感器,采样流量:16.67L/min(1m³/h)或38.3L/min(2.3m³/h),流量精度:≤±1% ;
3.8设备在采样过程中显示间隔为5分钟整个采样过程环境下的大气压、膜压、温度、湿度;
3.9采样时间:1min-999h可调,采样周期1min-999h可调;
3.10采样滤膜规格47mm,可适用于玻璃纤维,石英,特氟龙等多种材质滤膜的连续采样;
3.11数据存储空间≥4G数据存储和输出:支持 USB 数据导出功能;
★3.12壳体采用不锈钢设计,具备防水,防雨雪能力,能够在室外长时间使用,防护等级达到或超过IP55,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13全中文触摸屏操作,触摸屏尺寸≥6英寸;
★3.14采样器需通过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和中环协的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系统需具备低温储存功能,能够有效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损失;
★3.16系统需具备数据远程通信,控制功能,手持终端、平台端能够查看仪器的工作状态;
4、质保及备件供应
保证产品为全新原厂设备;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到货;仪器在调试通过后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保修期外,能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备品备件。
5、技术服务
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仪器出现故障时,供货或服务商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有必要可在7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提供仪器设备详细的中文操作手册。
6、应用支持
厂家应提供技术支持及协助。
7、人员培训
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服务。

★3.15系统需具备低温储存功能,能够有效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损失;

★3.16系统需具备数据远程通信,控制功能,手持终端、平台端能够查看仪器的工作状态;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请执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理CA锁,网上投标,未按此规定造成影响投标事宜,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zbsc@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大勇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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