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吉安镇尖山村奔五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永川区吉安镇尖山村奔五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尖山村奔五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以永交通发[2013]79号文件批准建,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桐子林(奶牛厂),经过南风坳、烂庙子、华山桥、箭杆寺,止于泸毛沟(与五间交界),道路全长4.223km,其中,主线4110.038米,支线112.481米,沿线经过尖山村 。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 。
2.3 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施工图示砍灌木林、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方弃置、挖除淤泥、M7.5浆砌块石护脚墙、手摆片石底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路肩、梯形土边沟、钢筋混凝土管涵、单面波形梁钢护栏及交通标志、标线等的工程,2、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一个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企业;且投标人不得有尚处于处罚期内的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 月 6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4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
联系人: 张 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张延冬
电 话: 189*****828
2013年1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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