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标三实二维码门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标三实二维码门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标三实二维码门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标三实二维码门牌制作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竞价采购。现确定酒泉清然品牌设计有限公司、酒泉市启航广告装饰有限公司、酒泉南山广告标识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竞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ZFCG-XCPCS〔2021〕137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尺寸(毫米)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维码楼栋门牌 | 500*900 | 0.6毫米铝板、反光膜UV喷图、防晒 | 个 | 72 | |
2 | 二维码商铺门牌 | 200*400 | 0.6毫米铝板、反光膜UV喷图、防晒 | 个 | 1315 | |
3 | 二维码户室牌 | 130*170 | 0.6毫米铝板、反光膜UV喷图、防晒 | 个 | 2850 |
三、采购总预算:¥305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零伍佰陆拾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采购内容。
六、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要求:
1.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上传方式: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3.上传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9月24日16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5日15时00分。
七、竞价要求:
1.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9月25日15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5日18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
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138*****416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洪洋商业广场7101-1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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