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1-G1-003545-GXZX)质疑答复(二)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1-G1-003545-GXZX)质疑答复(二)
质 疑 人:广西南宁沁泽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69号金源橘子郡1-F栋2单一202号
法定代表人: 莫国寂
委托代理人:/电话:班红梅
质疑人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公司递交《质疑函》 ,对广西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1-G1-003545-GX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一:大型气相液氮储存系统事实依据:
1、▲5.具有触摸屏控制器:屏幕实时显示罐体内的顶部温度、底部温度、样品温度、液位高度;具有记录功能:可记录温度、液氮液位、系统事件、系统访问和系统报警等事件;2、▲11.具有悬吊式电动升降机,方便存取样品,提高操作安全性,节省劳力;
在本项货物中以上两项打了“▲”的参数,从字面内容来看,很明显不是决定仪器实验性能的参数,而是厂家针对仪器的个性化设计的辅助产物。综合整个产品的参数共有12项,但是其中有5项参数打了限制性的“▲”。这5项打了“▲”的参数相互之间形成限制,那就排除了其它产品来参与本次招标的可能。从而明确指定了金西盟(北京)仪器有限公司型号为Biobank52K作为唯一符合本次招标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招标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有至少三家不同品牌厂家的设备是符合相关实质性要求参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 质疑事项2:-86°C超低温冰箱
1、▲22.数据存储:标配USB模块,用于记录箱内温度、设定温度、高、低温报警温、环温等,可记录10年以上
2、▲21.标配电子温度记录功能,单独从箱内采集温度,完全替代圆盘式温度记录仪
数据储存有很多种方式,对于仪器性能来讲都不影响,此处指定了USB才是唯一的,存在明显的排他性。一个产品,使用多个“▲”来限制。其它厂家的产品可能会满足部分,但是不可能全部都满足本项 目的“▲”参数。综合全部参数,都是明确指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型号:DW-86L829BPT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二答复:经招标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有至少三家不同品牌厂家的设备是符合相关实质性要求参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CO2恒温培养箱
1、▲14、具有多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屏幕闪烁报警、APP推送报警
2、▲20、具有参数自动配置功能,可通过USB接口或网络上传和下载配置文件,将一台培养箱的设置参数和数据等信息复制到其它培养箱
问题一:其它的报警方式就不可以了?
问题二:除了USB接口,其它接口就不能满足仪器设备和其它仪器数据链接了吗?
本项货物,通过6个打了“▲”的参数作为限制,让其它的产品就很难完全满足这6项参数,然后招标文件的参数都指向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HCP-168型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_(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三答复:经招标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有至少三家不同品牌厂家的设备是符合相关实质性要求参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 -40℃低温冰箱事实依据:
1、▲17、压缩机:碳氢环保压缩机
2、▲18、制冷剂:碳氢环保制冷剂
碳氢环保压缩机是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有的产品,是他们公司独自研发的,全世界生产超低温的厂家都没有使用碳氢环保压缩机。就算有,也不可能满足得了本项参数中标注的全部5个“▲”参数。综合全部参数,也明确指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型号:DW-40L348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四答复:经招标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有至少三家不同品牌厂家的设备是符合相关实质性要求参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支持!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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