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的公告
关于拟注销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南京海关关于印发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海关口岸门诊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关人发〔2019〕200号)文件要求,撤销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经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主管单位南通海关同意,拟向南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的人员、财产、业务等并入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海关口岸门诊部),南通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海关口岸门诊部)继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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