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4日
郴州市公安局的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1】00229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1-06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1】00229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1-066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贰仟柒佰叁拾肆元壹角整(¥*******.10)
注:根据财政评审的结论拟定的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
1 | 北湖机场公安LED显示屏及前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10 | ¥1577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6、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
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项和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楼20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 二)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楼2001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1年9月30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郴州市公安局
地址:郴州市
联系人:董警官 电话:131*****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楼2001室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传真:****-*******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本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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