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施工03标招标公告
[新]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施工03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 | 项目名称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 |
标段编号 | G****************010003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施工03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工程规模:
2号线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85km,设站17座,设幸福车辆段1座,与在建1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共划分5个标段:
序号 | 招标标段 | 施工范围 | 是否接受 联合体 |
1 | 01标 | 幸福镇站(含出入段线)、南通火车站、永达路站、永怡路站,4个车站及各站相邻半程区间。 | 只接受 |
2 | 02标 | 北城大桥站、钟秀路站(含配套空间开发)、环西文化广场站,3个车站及各站相邻半程区间。 | 接受 |
3 | 03标 | 体育公园站(含配套空间开发)、易家桥站、青年路站(含联络线),3个车站及各站相邻半程区间。 | 接受 |
4 | 04标 | 五一路东站、园林路站、汽车东站,3个车站及各站相邻半程区间。另包括全线车站设备区及区间的LED灯具采购。 | 只接受 |
5 | 05标 | 通富路站、太平路北站、南通东站、先锋镇站,4个车站及各站相邻半程区间。另包括轨道交通实训基地。 | 只接受 |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非牵头人)可兼投多个标,但不可兼中。
2.4招标范围:
01、02、03标: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及区间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含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综合支吊架、设备区装修)系统设备材料采购。
04标: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及区间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含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综合支吊架、设备区装修)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另包括全线车站设备区及区间的LED灯具采购。
05标: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区间机电及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安装及装修工程(含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综合支吊架、设备区装修)系统设备材料采购。
招标人保留微调各标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备注:资格证书有效期可按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和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予以认可。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
(2)具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5)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人任职期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5000万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至少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其他
3.3.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3.4联合体要求: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须满足本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须满足3.3.4项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01、04、05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明确牵头人和非牵头人具体工作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②联合体的各方(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则必须具有。
④联合体成员方必须为经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可以参加南通轨道交通建设的试点企业。
⑤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同时须满足项目经理要求。
(2)02、03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明确牵头人和非牵头人具体工作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②联合体的各方(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款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同时须满足项目经理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1分;技术:18分;报价:81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1分) | 项目经理 业绩 | 投标人拟投标的项目经理每具有资格审查要求的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1 |
技术部分(18分) | 施工组织 设计 (暗标)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若无,得0分,若有,在【2.8,4】区间内酌情打分。 | 4 |
项目党支部建设方案,党建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BIM信息技术的使用。 若无,得0分,若有,在【1.4,2】区间内酌情打分。 | 2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若无,得0分,若有,在【2.1,3】区间内酌情打分。 | 3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2.8,4】区间内酌情打分。 | 4 | ||
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措施。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管理措施方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专项措施。 若无,得0分,若有,在【1.4,2】区间内酌情打分。 | 2 | ||
针对项目管理要求(包括乙供材料选择),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设备区装修中主要材料及配件和综合支吊架、T型螺栓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报价部分 (81分)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分别抽取。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75%、77.5%、80%、82.5%、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8%;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81-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81+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9,E2=0.6,扣完为止。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备注 | 1.项目经理业绩认定 1.1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款资料方可认定,其他任何材料无效: ①中标通知书,或者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出具的中标内容的确认证明原件(确认证明中应包含中标内容、中标时间、中标价、中标项目经理等要求内容); ②施工合同; ③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者项目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证明。 1.2时间以1.1条③款资料中描述的完成时间为准。 1.3项目经理以1.1条③款资料中描述的为准,如有变更,须提供变更证明文件。 1.4不接受分包或联合体非牵头方业绩。 2.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所要求的信息时,应当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可以证明所要求信息内容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否则相应项目不得分。 3.重组方式注册的新企业其工程业绩按以下原则评定: 重组并入新企业的公司在新企业注册成立前(以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准)实施的工程,可以认定为新企业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时提供以下资料: 3.1投标人关于新企业重组情况的说明; 3.2证明投标人通过重组方式成立的相关文件; 3.3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者业主证明等; 3.4重组后继续完成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提供业主(须与该项目施工合同中项目业主一致)出具的该工程由重组后新企业实施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业绩认定要求,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名称变更的企业参与投标,应当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否则名称变更前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因上述资料内容不齐全或者自相矛盾导致业绩的有效性或真实性无法判断的,对应项不予认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文件中指的“城市轨道交通”不含城际铁路、有轨电车、单轨系统等,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词通用。 技术部分打分: 1、评标委员会需根据标书阐述情况在规定分值内打分。 2、各投标人技术部分各评分点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10月15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6.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标,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若某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结果,招标人将组织该标段重新招标。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2楼
邮 编:2260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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