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招标公告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信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4日1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冰,****-*******

项目概况

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D2021-XF-C016

项目名称: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第一批7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需求”

1

780000.00

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各响应供应商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将磋商保证金转入且到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或未提交有效的缴纳保证金证明,由此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响应无效。

7.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提交测绘建档所有工作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款项;提交全部成果并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款项(不计利息)。

7.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买家提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4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web.jiangxi.gov.cn/web/bzzx/006001/********/e3349c43-5b1b-4186-b279-58608e7477d0.html)。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后附),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响应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遵守信丰县疫情防控办法,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

联系方式:范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

联系方式:刘小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绘 历史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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