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2021年农用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项目红花草籽采购
铅山县2021年农用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项目红花草籽采购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铅山县2021年农用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项目红花草籽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铅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5日01: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08 |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铅山县河口镇店河线农业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703 |
铅山县2021年农用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项目红花草籽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SRCG-2021-09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铅山县2021年农用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项目红花草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条款 六、合同履约及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协助各乡镇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指导和培训及示范基地实施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投标人须派技术团队对各乡镇红花草种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负责解答采购人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投标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投标人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相关技术团队人员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作为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现更正为:“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条款 六、合同履约及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对各乡镇红花草种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及培训,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负责解答采购人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店河线农业局
联系方式:139*****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
联系方式:181*****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9*****7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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