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岐山县岐伯路(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8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岐山县-2021-00014
2、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1辆,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及车辆后期配套服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环境卫生管理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0 08:00:00至 2021-11-05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的银行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其它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经销商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30 17:00:00止
地点:岐山县岐伯路(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在2021年09月26日至09月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本公司的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8 14:30:00
地点: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九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岐山县城建大厦
联系人: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3*****9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5日
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岐山县岐伯路(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8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岐山县-2021-00014
2、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压缩式垃圾车购置项目,1辆,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及车辆后期配套服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环境卫生管理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0 08:00:00至 2021-11-05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的银行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其它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经销商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30 17:00:00止
地点:岐山县岐伯路(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在2021年09月26日至09月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本公司的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8 14:30:00
地点: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九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岐山县城建大厦
联系人: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3*****9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5日
标签: 压缩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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