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

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 工(宁夏)有限公司以宁夏能化科【202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 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长城能 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化工园区C

2.3建设规模: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动、一键操作和黑屏操作,以利于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 黑屏操作、一键操作、报警管理优化,旨在降低过程报警次数和操作次数,达到提高安全性、增加合格率、节能降耗的目的,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 PID参数整定,控制策略优化,控制系统组态优化 和完善,自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监控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优化及完善过程报警设置等内容

2.4建设投资:/

2.5计划工期:210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甲醇运行部全流程自动、一键操作和黑屏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硬件采购、系 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实施等工作及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服务等。实现全流程自动化、黑屏操作、一键操作、报警管理优化,旨在降低过程报警次数和操作次数,达到提高安全性、增加合格率、节能降耗的目的,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 PID参数整定,控制策略优化,控制系统组态优化和完善,自 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监控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优化及完善过程报警设置等内容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涵盖软件开发等类似服务(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家大型炼油化工企业“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控制系统集成”或“全流程自动控制优化”或者与本项目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的项目实施业绩,具有良好效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4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3.5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参加投标。

3.9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1 9 30 日至2021 10 13 日;

(2)购买地点:网上获取

(3)凡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4)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截止时间:2021 10 26 9 30 分。

6.3递交地点:网上递交;纸板文件递交地点:宁夏能化行政办公楼B101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 10 26 9 30 分。

7.2开标地点:宁夏能化行政办公楼B101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C

邮编:750411

联系人:张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yu.nxn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和国 家 公 共 服 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打印并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19 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自控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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