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通畅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专项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通畅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
2.2建设地点:大足区
2.3工程规模:全区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地质不良的高边坡路段和桥梁。按照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原则,对路侧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危险品储藏库等设施,路堤高度达4米或路侧3米范围内存在水深1.5米以上水域的路段安装护栏;对不适宜安装防护栏的路段,设施警示桩(柱);对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对急弯、视线不良的路段设置凸面镜。
2.4建设工期:40日历天。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安装路侧波形钢护栏(Gr-C-4E)、C30混凝土、正三角形A=70标识标牌、圆形D=60标识标牌、凸面镜、警示桩、附着式轮廓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需的人工、小型设备、周转材料、辅材、税费、安全防护器具、工人保险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 以发包人发布的价格为准,详见附件。
(2)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甲方和乙方实际签收的工作量*分部分项清单单价=结算总价。
3.3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标段工程名称 | 项目地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工期 |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一标段) | 三驱镇、铁山镇、高升镇、季家镇 | 安装路侧波形钢护栏(Gr-C-4E)、C30混凝土、正三角形A=70标识标牌、圆形D=60标识标牌、凸面镜、警示桩、附着式轮廓标 | 40日历天 |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二标段) | 石马镇、宝兴镇、玉龙镇、龙水镇、古龙镇 | 安装路侧波形钢护栏(Gr-C-4E)、C30混凝土、正三角形A=70标识标牌、圆形D=60标识标牌、凸面镜、警示桩、附着式轮廓标 | 40日历天 |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防护栏、标志标牌整改(劳务)(三标段) | 龙滩子、邮亭镇、珠溪镇、龙石镇、双路街道 | 安装路侧波形钢护栏(Gr-C-4E)、C30混凝土、正三角形A=70标识标牌、圆形D=60标识标牌、凸面镜、警示桩、附着式轮廓标 | 40日历天 |
4.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只对已备入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机械外包及材料供货承包商库中单位,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劳务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项目班组人员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须按工程需求配置相关人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项目业主。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格式自拟。
注:各投标人无需递交报名资料以及投标资料,发包人会在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机械外包及材料供货承包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中标候选人递交相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投标文件格式递交相关资料,中标候选人递交的资料均需盖公章。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
2021年
8月
17日起在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官网(http://www.rzjjjt.com/index.html)上发布。
5.2抽取时间定于
2021年
8月
20日
15:00在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三楼会议室。
6.支付方式
1.甲方不预付款。
2.完工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乙方必须开据等额相应专用发票。
3.检测合格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交工后一年内付清。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代理机构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满足本次抽取单位名称以及编号(随机编号)。
(2)向抽取箱中放入满足本次抽取单位相对应的编号。
(3)由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一、二、三、四、五、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发包人及代理机构书面签字确认。
(5)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6)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1)若某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由于公司自身原因无法承接本项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方,发包方则按本次公告再对这一标段进行抽取中标候选人。
(2)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通畅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公司地 址:
大足区龙岗镇龙中路285号联系人:
柏女士电 话:
023-********招标代理机构: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地 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00号2幢12-3联 系 人:
谢先生联系电话:
185*****512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