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6 09:54 发布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3013FW********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普查主要是在塔河县行政区域内开展1:5万、重点地区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交付或执行时间及地点:根据要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并上报。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甲级资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质。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之前,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文件领售处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文件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开标大厅(永泰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九州电气写字楼3层
6.3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2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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