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6日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奥光广告传媒装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校园文化设备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万伍仟贰佰捌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省奥光广告传媒装饰有限公司 | 校园文化设备 | 否 | 详见招 标文件 | 详见附件 | 1 | 批 | 详见附件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19日;履行期限:30天;方式:包含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免费运输、免费安装、免费调试。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质量问题乙方均免费维修。
四、付款方式:交付使用后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年支付合同款的30%,第三年无息付清余下项目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09月19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9月1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
法定代表人:唐显思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8*****518
传真:/
地址:辰溪县
乙方:湖南省奥光广告传媒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志华
委托代理人:凌静
电话:180*****701
传真:/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奥体商都三楼《奥光传媒》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迎丰支行
账号:1914 0103 0920 0226 427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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