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2015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1]09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2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6064.2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6064.2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0711.85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建设规模为50711.85平方米,建设住宅楼7栋,地下2层,地上7-8层,共计356套房屋,总建筑面积50711.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506.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05.03平方米,同步实施配建、道路广场、室外管网、绿化、围墙等工程。,总投资额46064.2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设计工程,招标范围: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增建项目设计工程,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50711.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506.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05.03平方米。本工程最大单体面积6339.70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2层,最高高度25.15米,基坑最深深度5.2米, 最大单跨跨度8.1米,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总投资额712.7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19层1917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华(印鉴)
办公地址:大港区育秀街147号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杨书一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连仓(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慧谷大厦19层1918
邮政编码:300190联系人:赵煜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9月2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杨书一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大港区育秀街147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唐蔚杰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bts@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安置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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