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常用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常用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原药/抗菌素(抗感染药)/其他抗菌素(抗感染药),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原药/消化系统用药/其他消化系统用药,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原药/解热镇痛药/其他解热镇痛药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10: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3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8日10:00 | ||
开标地点 | 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 ||
预算金额 | ¥131.9680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拉萨市德吉北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1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女士****-******* |
项目概况
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B-XZLS-*******
项目名称: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常用药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半年的纳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近半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查询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三方,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持报名相关资料购买
售价:¥8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报名)、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需提供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报名后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拉萨市德吉北路18号
联系方式:18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联系方式:谢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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