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电动行李传送车、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电动行李传送车、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南通兴东机场口岸电动行李传送车、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电动行李传送车、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04(ZB114)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电动行李传送车、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电动行李传送车2辆 、电动行李牵引车2辆;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因违反招标投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所投标段的专项授权委托书,进口品牌产品授权书可由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
(2)投标车辆制造商(如是国外制造商)在中国内陆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工程师的社保、证书等;
(3)电动行李传送车须具有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通告;提供通告复印件,电动行李牵引车须具有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报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14时00分。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方式:投标人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招标文件在报名后可进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不见面开标室(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亲至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2、递交形式: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
收款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通建行通州兴东分理处
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上传于系统中)。
纸质投标文件:零份(不需递交)。
八、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
联系人:徐永丰
联系电话: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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