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增设及风速仪采购公告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增设及风速仪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芜湖工务段现就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增设及风速仪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 套 1 宁安高铁 1 风速仪 套 7 宁安高铁 2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 套 1 杭黄高铁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指定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2.3、近两年财务(2019-2020)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其他要求: 2.4.1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终端可接入既有宁安客专防灾监测系统,由既有运营维护厂家出具接入证明;风速仪满足VAISALA WXT536型号设备的各项正常出厂技术指标。 2.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芜湖融合点洽谈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9月2日08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6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芜湖融合点洽谈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9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芜湖融合点洽谈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工务段
详细地址:芜湖融合点洽谈室
电话:********575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241000
项目联系人:whgwdcl
电话:181*****597
传真:********575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芜湖工务段
日期: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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