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资金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资金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资金存放银行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资金存放银行项目
二、项目编号:DHZB-CFW-*******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服务范围 | 投资金额(万元) | 运营期 | 备注 |
包1 | 基本账户用于存款人全部的收支结算业务 (详见招标文件) | 5100 | 10年 | |
包2 | 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存款人为本单位员工发放工资及绩效业务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10年 |
四、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投标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省分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7、同一银行只能授权一个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最后一次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被授权人在明细列表中)、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不良行为记录等名单,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上述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及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前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上同步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南路锦东大厦三楼314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及传真:****-*******、1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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