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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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H21-210000-51781)进行国内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 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1-7-8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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