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6日14: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预算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圣春巷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姣***-********
代理机构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旭***-********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最低起始价:18万元/年(大写:壹拾捌万元/每年),低于最低起始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须先支付管理服务费。

(三)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提供充电宝设备,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随时随地的共享手机充电服务,不受地方限制,24 小时提供服务,改善患者及家属就医体验环境;

2、服务模式:软件+硬件的物联网服务模式,服务时间:三年;成交供应商须以先支付管理服务费,后使用点位,共享充电宝经营收费标准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服务期内预估投入设备数:60台,投标单位需实地考察现场,针对现有情况进行具体规划并制作方案,方案包含:具体投放数量、机型、点位间距分布等。后期可根据业务需求适当调整;超过60个的点需另行收费,增加的每个点位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除以采购确定的点位数量。

4、使用支付方式不少于 2 种,需支持微信、支付宝;

5、所投充电宝设备满足所有手机充电口的需求(安卓/苹果/Type-C接口);

6、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实际和现场勘查情况,结合医院现有条件、节能降耗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建设方案,承担建设风险。合理安设共享充电宝点位,远离水源等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放置在房屋管理员视线范围内,并通过消防安检,保证用电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低于一千万元。

7、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人员)进行安装,并对施工人员、第三方人员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充电宝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输入电压

220V

额定值

输入电流

≥1.5A

最大值

频率

≥50Hz

额定值

最大功率

≥300W

最大值

总耗电能耗

≥额 222Wh(0.22 度)

所有充电宝完全没电到充满消耗的电量

总充电功率

≥125W

所有充电宝完全没电情况

待机功率

≤3W

充电宝已经充满情况或者无充电情况

待机一天能耗

≤72W(0.072 度)

一天最大耗电

待机一月能耗

≤2.16 度

一月最大耗电

尺寸

31cm*31cm*36.5cm(长 x 宽 x 高),允许偏离范围为±5%

项目业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共享充电宝在本市内大型户外场所、商场、街道、大型公立医院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投放数据及现场照片(所在城市投放点位不少于 20 个点位,不同位置照片数量不低于 6 张,不同位置以街道位置区分)。

合作及运营模式:

(1)共享充电宝合同期内的维护保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承担此项目所有建设、投资资金。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进行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系统升级、设备更换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作为增加运营期限和调整消费价格的原因或条件。

(3)成交供应商作为独立法人承担本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安全生产等完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就本项目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审批、备案,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产权或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将该项目作为抵押资本进行借贷、融资。如采购方发现证实有此类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无偿收回此项目的投入资产及经营权,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共享充电宝使用者通过手机扫码方式进行计付费用。

(7)成交供应商根据区域分布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营方案。

(8)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 24小时在线监控平台,实时在线检测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智能故障预警,预警信息将同步传输到专项售后人员的手机上,做到预判性售后和提前售后。

(9)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配件等(每次的维护,包括线路、主机和电池等设备、配件)。

(10)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提供两次巡查服务,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等,确保用电安全。

(11)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团队和专有的备品备件提供应急服务。在接到故障报警后 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与疑问,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支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携带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圣春巷1号楼        

联系方式:李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联系方式:周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充电宝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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