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康养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金普新区康养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普新区康养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项目编号:TLCG2021-0812。
1.3项目区位
本项目各子项目均位于大连金普新区内
1.4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含存量工程与提升改造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1)★存量工程项目内容
存量社会资源一(1)个,即康养综合体示范中心;国有存量资产十一(11)个,包括福利院两(2)座,敬老院九(9)座。其中存量社会资源即康养综合体
建筑面积约 88181 ㎡;国有存量资产:大连金普新区社会福利院金州分院建筑面积约 12723 ㎡;大连金普新区社会福利院开发区分院建筑面积 6460 ㎡;大连金州新区向应街道敬老院建筑面积1556 ㎡;大连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 3652 ㎡;大连市金州区炮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 3543 ㎡;大连金州新区登沙河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 4566 ㎡;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 3340 ㎡;大连市金州区杏树屯镇敬老院建筑面积 3514 ㎡;大连市金州区石河满族镇敬老院建筑面积 4932 ㎡;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 4249 ㎡;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中心敬老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5212 ㎡。
(2)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内容
主要为五十四(54)家养老机构的提升改造及康养一体化养老服务,共提供 3000 张护理型床位,包括 500 张收容型床位、1500 张普惠型床位及1000张精品型床位;提供日间照料床位235张,负责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日间照料及居家养老等服务。
1.5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92574.27 万元,包括存量社会资源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55184.68 万元,国有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7915.98 万元(含税),提升改造投资为人民币 23941.13 万元,建设期利息人民币 1532.47 万元,其他费用人民币 4000.00 万元。
1.6合作期限
★本项目整体 PPP 合作期限设定为二十五(25)年,除非依据《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或延期,各子工程的 PPP 合作期限均为二十五(25)年。存量社会资源及国有存量资产(康养综合体示范中心以及十一家福利院和敬老院)合作期均为运营期,自股权或经营权转让日起至第二十五(25)年届满之日止;提升改造部分(四十二家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合作期包括建设期三(3)年,自项目开工日(以开工令日期为准)起至实施机构确认运营前一(1)日止,运营期二十二(22)年,自实施机构确认运营日起至第二十二(22)年届满之日止,运营期不因建设期的延长或提前结束而发生变更,保持为二十二(22)年。
1.7资金筹措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 20%,即人民币 18514.85 万元。除项目资本金之外,本项目投资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筹集,融资比例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 80%,即人民币 74059.42 万元。融资利率暂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现行为 4.65%)的基础上上浮 10%,即 5.115%。融资期限为二十五(25)年,其中提升改造部分设置三(3)年宽限期,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项目公司可采用收益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资金,并以相关收入作为还款来源。项目公司无需就此另行征得人社局等政府部门同意。根据项目公司融资的需要,若需要股东担保,则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融资担保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8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运营维护本项目,获得养老经营收入,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获取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维护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并自负盈亏。
1.9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8514.85 万元。本项目不设政府出资代表,中选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应出资人民币 18514.85 万元。中选社会资本应保证出资满足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计划,在经营权转让合同正式签署并生效后三十(30)日内完成实缴。PPP合作期间,项目公司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小于实际需要的资本金,则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应由项目公司股东按约定比例,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缴纳。
2.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为金普新区康养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改建—运营—移交(ROT)”+“转让—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即金普管委会授权金普人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在金普新区区自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存量工程经营权受让、续建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PPP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地移交给人社局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4.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须是通过金普新区康养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须是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人。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左下方链接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售价:免费下载。
6.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1)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rjxz/。
(5)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6)如潜在投标人对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业务管理”——>“网上提问”——>“新增提问”进行网上提问,同时对需要质疑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其两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1)法定代表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单原件;
(3)投标人网上报名回执码。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7.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7.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18】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2接受投标文件的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8.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与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9.2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金马路199-2号
联系人:姜洪雨
电话:0411- ********
********1">10.2 采购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猛、吕顺朋
电话:0411-8763 5377、0411-8735 0102
传真:0411-8763 5377、0411-8735 0102
电子邮箱:********4@qq.com">********4@qq.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11.重要提示
11.1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存在编制缺陷,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书面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通知将按该联系方式发出,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作为向招标人的基本承诺,招标人可在确定其为中标人后,在《PPP项目合同》中对非核心条件和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11.5投标人必须清楚明确,本项目存在招标人因多种原因对于评审结果、招标结果不予批准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本项目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仅需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因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邀请。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26】日
附件:
|
招标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