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滨海桥西侧两岸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兴城市滨海桥西侧两岸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兴城市滨海桥西侧两岸土方回填工程
[ 招标单位: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
招标代码:********150537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滨海桥西侧两岸土方回填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城市滨海桥西侧两岸土方回填工程
2.2建设地点:兴城市滨海桥西侧
2.3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投 资 额:约63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4年 01月15日开工至2014年03月 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同时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证[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处进行资格审查。
3、开标前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01月07 日09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37#
联 系 人: 李绍中
电 话:****-*******
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 赵 宇
电 话: 13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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