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道路工程监理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
核[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兴
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道路工程监理;
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307.12万元;
3、投标报价上限值:163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范围: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龙头路、长塘路道路及园区主干道道
路合围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
为240天(按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二年市场行为、
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监
项目证明原件;
5、省内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
资质,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监理员具备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省监理员上岗证(省外企业如拟用该
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理员证时,其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
真伪或提供由该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伪
性证明);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均无在监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
需配备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永兴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截至。
4.3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
标人自行复印或交押金,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未
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的投标人,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
项目总监工程师);湖南省外企业应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本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参加投标,法定
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
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六、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3 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投标管
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中“综合评估法”执
行。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
兴县招标局。 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阳国水
电 话:158*****16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建设局后翠微源小区19 栋405 室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 或****-********/********
传 真:****-******* 或****-********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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