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院内招标文件

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院内招标文件

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

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院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109-01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

2021年 09 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将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210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金额

(万元)

备注

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1

8

四、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信息科(住院部二楼)报名,招标文件请自行在挂网招标公告中下载附件。

五、现场考察及答疑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17:00)。

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充分了解我院项目需求,对招标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在答疑时间内提出问询,因问询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15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前在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住院部十四楼会议室递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 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住院部十四楼会议室(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1号)。

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当场递交投标书等相关资料。逾期或未经许可不参加投标会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各投标商指定1名代表参加投标,全程佩戴口罩,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进入投标现场。

采购人: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联系人:龚喜 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1号 邮编:211500

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

(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2021年 9月13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二、项目概述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工作,本院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位三级,备案号为********003-16001,需进行等保评测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目标是通过评测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全面提升我院医院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三、技术需求

1、功能清单

序号

名称

等级

数量

单位

1

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3

1

2、详细需求

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文件、标准,对站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进行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内容包括:

(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2)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3)安全问题和整改报告。对站群系统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形成《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门户网站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整改报告》。

(4)协助完成整改工作。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门户网站统安全整改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信息安全管理等。

(5)编制测评报告。完成上述测评工作和实施整改复测后,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四、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地点:现场服务的所在地为甲方所在地,远程服务的所在地为乙方办公所在地;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如下原则实施测评全过程

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测评人员应当没有偏见,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测评双方相互认可的测评方案开展。

保密原则:在测评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用户信息未经允许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以及不得利用这些信息损害采购方利益。

最小影响原则:测评工作应该尽可能小地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阻塞、服务中断等),如无法避免,则应做出说明。

规范性原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测评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并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

质量保障原则:在整个测评过程中,须特别重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的实施将严格按照项目需求进行。

系统安全原则:项目工作人员需遵守等保检测规定,采用符合标准的检测工具和检测方法实施检测,如因违规操作造成对检测系统的破坏,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测评师规范原则:检测实施方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公安部的等级保护等级测评师认证,持证上岗,经项目委托方确认资格后方可实施检测。

(2)按照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3、技术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各月内完成本次项目提交《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整改报告》,2个月内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4)项目实施接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承诺内容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关 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2采购方法

1.2.1本次采购采用六合区中医院网站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2.定义

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医院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医院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医院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医院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医院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4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提供的产品属于医院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经营或生产资质;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及我院黑名单记录为准;

6、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招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7、供应商必须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推荐目录中,且近三年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投标有效。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方应诚实守信,提供给投标方的任何文件,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认为投标方资质不合格。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须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评标办法

即在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价格、商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综合评标。

序号

项 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分值

资质及商务(22分)

2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含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27001系列)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信息安全测评所涉及的信息资产管理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20年度审验报告得2分。(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2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 (认证范围含等级测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完成类似本项目三级及以上等保测评服务案例,每提供2个得1分,最多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技术方案(24分)

3

标书制作的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每做到一条得1分。

1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的现状分析、安全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持续化安全服务解决方案、实施计划、验收测试等进行综合评判打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全面、分析理解准确,设计思路,解决方案清楚合理得12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较为全面、分析理解较为准确,设计思路,设计方案较为清楚合理得8分;对本项目分析基本理解,分析基本理解,设计思路,设计方案基本清楚合理得4分;对本项目分析不理解,分析不理解,设计思路,设计方案不清楚不合理,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9

投标人需建立测评服务项目组,组内实施人员均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项目中安排高级、中级、初级测评师完成测评工作,分工合理得9分,项目中安排中级、初级测评师完成测评工作,分工合理得6分,项目组内实施人员大部分具备测评师资质或分工较不合理的得3;不具备测评师资质或分工不合理的均不得分。

服 务(24分)

12

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服务方案,包括售后的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等保障措施等评判。方案及承诺书描述清晰,对应各种维护响应时间、培训计划、服务的便利性等明确承诺且满足医院需求的得12分;有对应承诺但不够清晰,能基本满足医院需求的得8分;方案不清晰且未明确承诺的,得4分;未提供服务承诺书及服务方案不得分;

12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有招标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如有本项目相关额外服务承诺的,请书面写出服务承诺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委将依据具体服务承诺内容对加强本院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实用性,给予排名,第一名12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2分,其他或未承诺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价 格(30分)

3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五、投标文件要求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质(参照投标须知第一、二、三条)。

2、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

4、报价以及报价综合说明: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项目服务涉及所有服务费用,包括安装、调试、维护、巡检、咨询以及税收等费用,并包括本项目乙方承诺涉及到的软、硬件接服务的相关费用。

5、实施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以及项目打分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6、全套投标文件应制定规范,编制目录与页号,并按顺序装订。其中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均需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分别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7、全套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在封袋正面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时间,同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8、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其他须知内容

1、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2、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概不负责。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与投标文件递交均在本文件规定的递达时间进行。

4、遵循医院的有关规定,签订廉洁协议书。

5、设备装机完工后做好保洁工作,由院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后签署验收单。

七、开标、评标及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审小组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

2、评审小组在医院招标监督小组代表的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医院的院内招投标实施细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及推荐中标人。

3、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评审小组根据价格的合理性,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现场议价,单一来源产品的需采购小组现场讨论是否继续采购。

4、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名,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工作人员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招标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9)将采购合同转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采购机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7、对中标候选人的价格出现明显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七、废标条件与处理

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八、质 疑

1、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由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理,并进行答疑等相关工作。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必须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交,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上均须以书面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提交,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必须合理,实名,盖章,任何公司不得诬告。

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投诉的及无合理根据多次质疑的,都予以驳回,一并列入黑名单。

4、采购办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5、不能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

6、未按规定报名的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完成投标的,不得提出质疑,院方不受理其任何质疑。

九、交货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项目中标后至项目验收及其他服务承诺的。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付款办法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付款方式:测评服务完成,收到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后且收到开具全额发票后两周内支付支付项目款项。

十一、其他说明

1、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人工、维护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报价。

4、报价人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5、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南京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

6. 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本次项目验收主要是及时完成项目实施、培训、服务是否符合医院项目需求。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十三、公告发布网址

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官网:http://www.lhqzy.com/pages/index.html


第四部分 合同相关说明

一、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二、合同的履行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确需要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招投标管理小组审批。

三、合同参考格式(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化调整)

项目编号:202109-02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医院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六合区中医院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总计(元)

1

医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1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

2.履行合同地点:

第五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验收

甲方的信息科,按照采购合同及本合同有关文件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第八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

测评服务完成,收到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后且收到开具全额发票后两周内支付支付项目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

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

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

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医院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 乙方(供应商):

(盖章)(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医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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