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电力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电力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JGC********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电力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000元
最高限价:55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电力设计项目 | 55000 | 55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该项目红线范围电力设计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目标: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和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本年度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6日 至 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3.方式: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1. 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3.2. 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3.3. 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采购供应给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采购供应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采购供应给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采购供应给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给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筹建处
联系人:刘继勇
联系方式:185*****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3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3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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