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检测-资格预审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检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检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905号畜牧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郾采邀请采购-2021-1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检测 | |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元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承检单位负责提供每次检验采样所需的交通工具和采样器皿; 2、承检单位指派专业采样人员按照《2021年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做好抽检采样工作,采样期间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件; 3、承检机构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规定的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工作,并按约定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4、承检机构不得将检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如若出现伪造检测结果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承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或个人独资)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服务范围必须涵盖本次询价项目内容; 3、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通过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26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905号畜牧局 | |
3.方式:PDF版、电子版或纸质文件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1)资格预审申请函。资料预审申请函是申请人响应招标人、参加招标资格预审的申请函,同意招标人或其委托代表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应对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申请人出具的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的证明。内容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 ②授权委托书,是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正式文书,明确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申请文件的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等活动,其活动的后果,由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3)申请人基本情况。 4)近年财务状况。申请人应提交近年(一般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必要时,应由开户银行出具金融信誉等级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7)拟投人技术和管理人员状况。8)未完成和新承接项目情况。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其他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两部分:一是资格预审文件的须知、评审办法等有要求,但申请文件格式中没有表述的内容;二是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供,但申请人认为对自己通过预审比较重要的资料。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费标准证书等,同时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是否处于被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等; (2)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概况,投标人的经验和信誉,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能力,完成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及技术能力; (3)其它国家或地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是否具备。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1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905号畜牧局 | |
八、资格预审日期及地点 | |
1.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12日 | |
2.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905号郾城区畜牧局 | |
九、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905号 | |
联系人:王伟 | |
联系方式:189*****067 | |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
名称:无 | |
地址:无 | |
联系人:无 | |
联系方式:无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娟 | |
联系方式:137*****29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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