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交通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邵阳交通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邵阳交通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集中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6日
甲方(需求方):邵阳交通学校
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合同承办单位名称:邵阳交通学校
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姜洪
联系电话:135*****281
乙方(供货方): 邵阳市秋月餐饮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157号门面
电话:139*****859
联系人: 谢纯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邵阳交通学校供货单位。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期限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本年度 生产的合格货物 。
2.合同期内的总采购量由甲方实际需要决定。
3.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1 年9月26 日至2024 年6 月30 日。
二、采购供货方式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生产实际需求,通过电话或送货通知单的方式,把甲方的采购需求计划告知乙方。采购需求计划包括配送地点、所需的品种、品种的数量、需要送达的时间等信息。
2、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按时间将甲方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3、甲方有关工作人员对送达的有关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查验,检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4、货物应由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送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当批次货物检验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配送周期,但每次要求送货前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将需求信息通知乙方。
三、乙方供货品种、供货价格及定价调价规则
1、中标优惠率15%(所供食材单价参照邵阳市步步高、佳惠百货、沃尔玛3家超市同期市场挂牌零售平均价格(不含批发价及优惠特价),按中标优惠率进行供货,按时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定价模式
2.1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对各干货杂粮产品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调查和测算,若调查发现市场调查价较前一次确定的市场调查价波动超过5%时,则启动调价机制,如价格涨跌超过5%时,则按照相应涨跌幅度对执行价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参考邵阳市步步高、佳惠百货、沃尔玛3家大型超市挂牌价格);
2.2每次调整后将对市场调查价进行更新;
2.3调整后的采购价=调整前的采购价本次市场调查价/前一次市场调查价。
2.4采购人每个月将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
3、以上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所需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经检查合格验收后,乙方提供验收签字的供货清单与甲方进行结算时的价格,包含乙方的生产成本、配送开支等所有成本构成。
4、特别约定:每学期食堂采购总额不得高于学生开餐总收入的70%,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付。
四、验收及验收质量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所需货物送达甲方指定食堂的物资仓库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对所配送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收货并签字确认。
2.货物验收合格质量标准参照食堂货物验收制度 。
五、结算与货款支付
1、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2、每月6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乙方根据上个月实际配送货物的货值票证,货物配送验收清单等资料到甲方有关部门审验签字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3.审验手续齐全的合法票证等资料交到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财务部门将于5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货款转账支付手续。
4、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邵阳市秋月餐饮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红旗支行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需制定每天或每次采购计划;对配送的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配送人员;对乙方配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2.按照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对乙方的合同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3.按时结算并支付货款;按时进行配送货物验收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甲方部门人员的关系。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礼品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价格、数量按时向甲方提供所订购的货物。
2.乙方必须使用冷链配送车进行配送。
3.乙方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向甲方配送货物、结算、售后服务等。乙方若调换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通报,将新责任人信息通报甲方。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刘功龙 ;身份证号:****************13 ;
职务:配送项目部经理 ;联系电话:131*****474 。
4.乙方须履行如下服务及质量缺陷召回承诺:
(1)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2 小时内按时、按质、按规格数量将所定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食堂、餐厅);
(2)保证配送至甲方的所有货物在质量及等级标准、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人员车辆及配送过程等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
(3)如出现质量等级标准不符、生鲜产品不新鲜,农残检测不达标等问题的,保证在甲方指出后2 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运走并送达合格产品,并愿意接受甲方进一步处理;
(4)认真遵守本合同关于配送、货物质量等各项要求,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处理,包括甲方直接扣履约保证金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5.乙方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配送等各环节的交通、消防等各类安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乙方的车辆、人员等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坏、伤害的,或乙方的车辆等财物及人员受到损坏、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相关产品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送检的乙方产品为合格产品,则此批次的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送检的乙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同时乙方须承担此批次产品的送检费用。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七、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生效以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整 。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工作失误等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的保证金被扣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 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补缴至足额的缴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3.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自行缴纳至甲方财务部门。
4.本合同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甲方寒暑假则顺延),乙方凭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开具的收据,到甲方有关部门审签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八、违约处理办法
(一)甲方违约处理办法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每推迟1 天按100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处理办法
1.合同期内,乙方有如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总额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1)因乙方向甲方配送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因乙方配送货物的质量问题、乙方工作中的其它问题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因乙方所配送货物的质量问题、乙方工作中的其它问题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
(3)乙方配送至甲方的货物存在发生霉变、含有非法添加物、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等严重质量问题的;
(4)乙方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处罚失去生产、配送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货物的资格,或乙方有关证照未能按时通过年审等审验导致有关证照超过有效期的;
(5)乙方有拒绝接受甲方订单、拒绝配送合同约定货物等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的。乙方因企业重大变动、国家行为、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应提前15 天或于事发日的第二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被视为拒不履行合同;
(6)乙方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政府部门处罚或者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否涉及甲方所购买的货物);
(7)乙方向甲方配送非合同约定品牌产品、非合同约定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或开具虚假发票的;
(8)乙方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物礼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乙方配送至甲方的货物存在质量等级标准不符、袋内份量不足等问题的,每次按当批次货值5 %(最低2000元)的标准扣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须于日内将当批次物资替换为合格产品,类似情况累计出现2 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若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具有乙方标志的配送车进行配送,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发现2 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的,每迟交货1 天,按当次订单货值的5 %(最低1000元/天)的标准扣违约金,超过3 天还未送达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足量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的,按所缺部分货值5 %(最低1000元)扣违约金,且乙方须在3 天内将不足部分配送到位,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性短时间推迟货物配送,应当在收到订单后12 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否则参照本款乙方违约处理办法中的第4、5项执行。
7.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及时足额完成货物配送、主动申请推迟货物配送等情况累计出现超过2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乙方未按时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的,每推迟1 天扣履约保证金100 元。
9.合同期内乙方被处以扣履约保证金次数累计超过3 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九、 本合同一式陆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1年9月24日 日期:2021年9月 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