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招标公告

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招标公告

安远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远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版石镇、天心镇、车头镇、高云山乡、新龙乡等五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约102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4年01月10日至2014年03月15日,共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山塘整治及灌区改造工程。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3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含非国有职称证);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信用等级证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根据赣市水利建管字[2013]124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赣州市水利局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以赣州水利网公示名单为准),拟投入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里登记人员(以赣州市水利局备案人员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投标单位应持有安远县工程建设交易员证。信用档案中的水利委托人与安远县工程建设交易员不是同一人时,需由信用档案中的水利委托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并在开标时携带一张本公司的安远县工程建设交易员证。否则,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9)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4.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其中3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31日 14时 30 分,地点为 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专门规定
6.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6.2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或委托书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 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投标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前,投标人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自动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建造师参与下一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 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件规定,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必须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
6.5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项目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项目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6.6本项目为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次实施的水利项目电子招标项目,因此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远县水利局
地 址:安远县欣山镇人民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伟 150*****8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联系人及电话:刘虹/陈芳 134*****591 ****-*******
监督机构: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3 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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