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王永生与被告莫晓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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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6日 16:59

关于原告王永生与被告莫晓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湘高法发[2018]34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本院拟定于2021年9月30日8:30时,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先协商,协商不成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的方式选择专业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1年9月29日18:00时前登录帐号并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桃江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咨询电话:137*****871联系人:何清委托事项:对湘H1X086小型客车的损失价格进行重新评估。桃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事故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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