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测评服务经费磋商公告
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测评服务经费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测评服务经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pub/web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10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测评服务经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考核指标体系(2021版)》对下辖县级城市: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当雄县、林周县、尼木县进行核查,形成报告向自治区文明办报送,并反馈被测评城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日为止。
二、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21年 9 月27 日至2021年 10 月 8 日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pub/webindex.html)
方式: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pub/webindex.html)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注册用户名登录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备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完成后的响应文件,应当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和WORD格式同时上传。
2、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 月 12 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
地 址:城关区江苏路2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二区七排三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291
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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