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公开招标-HZT2021-007-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

海之特-公开招标-HZT2021-007-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集美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6日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609.8414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小姐 ****-*******
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2021-007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

预算金额:6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2022年度污水处理站化学品零星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氢氧化钠、氯化铁等),并提供有效复印件。7、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证明(属于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购销合同、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实物图片,属于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实物图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需邮寄的企业邮费由收方支付。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9.841437万元(不含税)。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灶支行;

账号:****************0247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城发市政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        

联系方式:苏小姐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B单元            

联系方式:王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学品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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