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激光磁场理疗仪等10包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北京某部激光磁场理疗仪等10包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激光磁场理疗仪等10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16-W1121

项目名称:激光磁场理疗仪等10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预算
(万元)

技术

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激光磁场理疗仪

1

49.98

49.98

详见招标文件

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情景互动)

1

46.80

46.80

2

手功能智能康复系统

2

27.00

27.00

3

平衡功能诊断与训练系统

1

30.00

30.00

4

肩关节锻炼运动器

1

26.00

26.00

5

膝(髋)关节锻炼运动器

1

16.00

16.00

6

毫米波治疗仪

1

15.80

15.80

7

中低频治疗仪(吞咽言语诊治仪)

1

16.80

16.80

8

数字作业训练系统

1

19.80

19.80

9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

1

15.80

15.80

10

脉冲加压抗栓系统

15

3.00

45.00

合计

308.98

注:1.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货物进行响应,并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投标,须制作几套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每包公布最高单价限价及最高总限价,若投标报价每包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及最高总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单位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五)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 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同一生产商同类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有效)。属于医疗设备(器械)的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医疗设备:除行业有特殊强制要求,提供体现生产或销售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同一生产商同类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有效)。属于医疗设备(器械)的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医疗设备:除行业有特殊强制要求,提供体现生产或销售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4.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须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某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龚助理/杨助理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联系方式:孙工、崔工、金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崔工、金工

电 话:  ***-********-****

标签: 医疗设备 理疗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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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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