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柳城派出所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柳城派出所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关于2019年至2022年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指导意见》要求,柳城派出所拟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切实提高民(辅)警实战警务技能和执勤执法能力,拟配备一批专业训练器材,经费预算为6.2万元。此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争人参与谈判竞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柳城派出所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售后服务:
(一)采购清单
档案柜5组、电子显示屏1个、跑步机1台、划船机1个、体能训练器具1组、哑铃1套。
(二)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中标后3个日历日内供货。
3)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涉笔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
(三)各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和评分标准由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人索取。
三、采购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初预算的资金6.2万元。
四、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相关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2.2020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3.投标人缴纳2021年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4.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人缴纳文本2021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6.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二)本包件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验原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9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温江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6101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9月30日9:30时在温江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61011室。
联系人:薛斌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1年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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