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招标公告
2021年度 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海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18:0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9.53377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宇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588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588
项目名称: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95,337.79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95,337.79 | 2,895,337.7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根据粤水规范字【2019】1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以上所要求从(执)业人员信息应为已纳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基本信息并经公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3.3为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备查,若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提供原件】,经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前通过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在云平台启用之前已注册须完善注册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电话:****-*******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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