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6日18: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5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号消防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科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P
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1ZFCG0926/1

项目名称: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

采购需求:建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四期),项目内容包含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独立式燃气报警器、无线式电气火灾监控、无线式压力采集器、简易喷淋及现有平台升级及流程优化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投标总价及分项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盖章版磋商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核心产品: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独立式燃气报警器 。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等。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招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④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号消防大厦

联 系 人:陈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

(1)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发布日期: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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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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