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平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选取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四平市某单位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四平市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四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赫助理186*****600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新金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13号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岩****-********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附件2招标文件-四平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选取项目.docx
项目概况四平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JLSP-F1002(XJZZ2021-011)

项目名称:四平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响应时间:以用户实际需求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7、副食品供应商要有专门的食品配送车辆及办公场所,有满足招标要求的运送能力。8、配送员要有甲级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时效期为6个月),不得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化脓性等疾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

方式:持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内容:入围单位将在供货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需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海鲜、调料等副食品,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平市辖区内);

质量标准:所有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国家农业标准、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8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某单位

地址:四平市

联系方式: 赫助理18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新金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13号404室

联系方式:李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岩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副食品采购 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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