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职工食堂货品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职工食堂货品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或“采购方”)拟对分行职工食堂货品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职工食堂货品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一)采购单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采购内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职工食堂货品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标的: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大楼职工食堂采购货品
(五)货品配送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2号楼
(六)服务时间
供货方每天上午【7:30】前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即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2号楼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库房。如有临时采购需求,供货方需在收到采购订单90分钟内将采购货品配送到位。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八)采购货品质量要求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采购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明细要求如下:
采购种类 | 配送要求 |
蔬果类 | 1.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2.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蔬菜类每日配送,采购方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货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出必要调整,供货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
生鲜食品类 | 1.每天配送产品必须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2.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执行标准:GB2707-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严禁注水、注胶、病畜、死畜。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所有肉类(含鱼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3.蛋类执行标准:GB 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
预包装类食品 | 1.均应具有SC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2.其中大米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4.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5.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6.乳制品执行标准:GB 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符合GB 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①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GB 25190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②调味奶以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源料生产,符合GB25191 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7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
其他采购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
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九)采购货品价格要求
配送参考市场价格的确定:以配送当月第一周成都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的锦江区《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及采购方附近三个农贸市场中的货品最低零售价为基准价。如果官网价格表上没有的,由供货方和采购方代表每月初根据实际需求随机抽取三个综合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询价,取价格最低数作为基准价。应邀单位主要分四大类(蔬果类、生鲜食品类、干杂调料类、米面粮油类、其他货品)向我单位报上/下浮比例(折扣率)。表格如下:
原材料种类 | 基准价 | 供应商折扣率(含税) |
蔬果类 | 1 | 例如85% |
生鲜食品类 | 1 | 例如110% |
干杂调料类 | 1 | 例如95% |
米面粮油类(含饮料及奶制品) | 1 | 例如75% |
其他货品 | 1 | 例如95% |
中标单位每月初5日前向采购方报送《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及本单位供应货品报价。采购方及采购单位食堂服务商按月核对确认报价情况。
(十)其他说明
1.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职工食堂现有约400人就餐。
2.货款结算: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采购货品结算单价以采购方确认后的单价为准。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无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无亏损。
3.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的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合法完备。
5.企业经营三年以上,具有为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或其他规模在4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餐饮货品配送服务经验,有良好的应急配送保障能力。
6.具有完善的食材溯源管理体系,所供货品能提供食材溯源证明(如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7.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1辆(含1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冷冻冷藏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
8.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及我行员工监督管理。
9.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10.倡导绿色理念,节能环保。
11.采购方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近2个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7.相关认证资质证书、类似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8.具有完善的食材溯源管理体系,所供货品能提供食材溯源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9.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1辆(含1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10.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11.倡导绿色理念,节能环保承诺书,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职工食堂货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柯,***-********;吴彬***-********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cdjczx@hxb.com.cn;hxcdjczx@163.com
征集期: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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