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阿坝州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阿坝州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阿坝州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2】10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0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州金川县金川镇双柏树村。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2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按远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0.5万吨/日铺设厂外截污干管5.22公里,管径DN400-DN500 HDFE管。新建提升泵站1座。
2.3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中的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3年(2010年至今)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以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单位为投标项目的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市外滩湖滨路南二段76号三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 金川县金川镇
邮 编: 6241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通街98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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