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7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7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27日行政许可决定见下表: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项目名称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许可决定

许可生效期

1

****************7Q001R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北县福成建材有限公司

同意许可

2021/9/27

2

****************6U001R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北县广丰建材有限公司

同意许可

2021/9/27

3

****************34001R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北县鑫隆建材有限公司

同意许可

2021/9/27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越秀大道13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353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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