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2、应答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托管类)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6、应答人需具备《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服务类型:整理、寄存,2个类别均需体现)。或承诺能在中选后30天内完成以上备案及获取以上资质,如未能完成备案、获取资质或备案、资质到期后未通过复核申请,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该单位拉入黑名单3年内同类项目不予合作。 2.7、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经理1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支撑人员6人,同时承诺人员与合同执行期间服务人员保持一致,或调整后的人员与投标阶段承诺提供人员资质需完全一致(合同执行阶段,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如发现违背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人员需具备档案局发的从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岗位资格的证明或中国档案学会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合格证明,且所有人员须具备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上岗培训证书。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身份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需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未经劳务部门认可的还需补充政府劳务部门开具的用人登记备案证明扫描件),或者2021年1月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2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须明确识别上述人员与应答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2.8、在昆明本地的库房场地面积达到1000平米(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主体或租赁主体为应答单位),或承诺能在中选后15天内设置面积达到1000平米的本地库房,如未能按时设置符合要求的本地库房,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该单位拉入黑名单3年内同类项目不予合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