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关于公开采购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安全用电提升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关于公开采购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安全用电提升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保障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用电安全,经上级批准,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拟实施安全用电提升项目。现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原则将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安全用电提升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重要设备电气支路各重要设备供电支路上加装传感器实时监控电路实际使用情况,并通过网络方式对被保护线路的过压、过载、过流、过温、欠压、缺相、漏电等电气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及预警。
二、项目完工期限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施工、调试。
三、项目要求
1.项目需按照展示中心要求完成,不影响展示中心正常接待参观;
2.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3.施工标准符合电气安装施工规范;
4.不更换原有配电箱、电气开关;
5.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承担项目施工期间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6.电流检测精度≤1%;
7.电压检测精度≤1%;
8.温度检测精度≤1%;9.漏电检测精度≤3.5%;
10.数据采集时间≤5MIN;
11.误报率不高于1%;
12.故障分级预警≤5MIN;
13.报警时间≤5S;
14.使用漏电流测试仪等专用设备进行项目抽样验收。
四、项目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五、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7%、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3%。
六、报名所需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项目内容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气设备销售资格;
2.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4.服务商在贵阳市内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七、报名所需文件
1.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方案;
3.项目价格文件。
八、招标程序
(一)自愿报名:凡愿意参加本次公开采购的服务商,请2021
年9月23日至9月28日下午17:00时之前,将相关资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南路18号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展示中心成立项目比选小组,对前来报送资格条件、项目方案、项目价格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综合性价比最高者选为此项目的供货施工机构(评分表见附件);
(三)公示:对选定服务商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gxq.guiya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孙文龙(高新区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
(二)电话:****-********
(三)邮编:550081;
(四)地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南路18号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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