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街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兴华街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华街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铁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沈西发改审字【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华街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街(北一路至沈辽路)沿线。
3、工程规模:该工程拟对兴华街(北一路至沈辽路)沿线内的沈辽路万达、东北制药、都城大厦等42处节点实施景观亮化,建设内容为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防雷接地等。包括LED投光灯1963套、LED洗墙灯11758套、LED线条灯2354套、LED照树灯80套、工程投影机2套、LED窗台灯30套、图案灯8套、全彩激光灯2套、电线电缆73125米、护套线19990米、信号线34580米、铝合金线槽57450米、分控器84套、主控器65套、配电箱80套、集控系统79套、尼龙管3300米、金属软管300米、投影素材制作1项、智能化总控制系统1套。
4、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兴华街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 二标段:兴华街(北三中路-北一中路) 盛京银行、铁西燃气、千缘爱在城、浪漫满屋、新财富大厦、新湖御和园、新湖明珠城、鑫丰雍景、北一路万达、重工广场、总控系统。 | 41 |
5、工期要求:2021年8月10日开工至2021年9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41天 。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照明工程·照明工程甲级])资质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一级及以上建筑师或或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具有机电或电气或自动化或光源或照明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机电/电气/自动化/光源/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其它要求:
1、资格条件:(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②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联合体双方应分工明确,完成同一工作的同一专业资质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一级及以上建筑师或或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具有机电或电气或自动化或光源或照明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机电/电气/自动化/光源/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人在职职工。(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 投标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4.2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 09:30
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4.4递交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4.6开标说明:
(1)请投标单位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1年7月14日 16时00分至2021年7月21日17时00分
5.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刘奉超姓名:陈笑宁
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单位: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助理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 | 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1号国贸中心A座1001室 |
邮编: | 邮编: | 110179 | |
联系人: | 刘奉超 | 联系人: | 陈笑宁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lnhszb@126.com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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