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

项目名称: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研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9年9月,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06名;国家和省级各类人才38名,其中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名,省“151”重点资助和一、二层次培养人才17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成立有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扎根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开展理论研究,发表了一系列相关的学术论文和咨政研究。
理论研究上,在CSSCI期刊上发表《平衡二元性与企业绩效关系再研究》等研究论文,在《浙江日报》等发表《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广阔舞台》、《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等文章,并出版了《企业创新二元性》等多部专著。
咨政上,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撰写《民企建议:落实“31条”需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对标世界银行评估,进一步优化浙江营商环境》、《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归人才经济的发展经验与政策建议》等报告。
课题合作上,2018年与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合作编写《40年中国民营经济研究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民营经济研究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研究基础资料,为完成本课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唯一指定供应商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7日2021年10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62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专家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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