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分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通州分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来源:通州分公司
根据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租赁,规范交易行为,依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政办发〔2017〕1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址 | 面积(㎡) | 租赁期(年) | 租金(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通州区金沙镇金通路101号 (老车站候车室) | 627 | 5 | 40000 | 2000 | 租金每年递增2% |
合计 |
二、招租报名投标须知
1、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另须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
3、投标人需领取投标报价单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资料及投标报价单密封后提交,如未按规定密封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了解出租房相关情况,实地查看。
5、该房屋已经过危险性鉴定检测,中标承租人需要按照房屋鉴定报告书进行解危整改,并自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第二次危险性鉴定,确定该房屋改造后不存在安全隐患,解危整改及房屋两次检测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6、此次招标租赁期五年,给予承租人四个月免租期,用于房屋解危整改、装潢及鉴定,租赁期截止时间向后顺延。承租人必须在免租期结束前出具房屋鉴定合格报告,若逾期未到位,房屋不得正常使用,同时,按合同正常计期收费。
7、合同到期后,该租赁房屋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共网站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若未能中标,应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原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的装潢改造费用。
8、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报价单表明已完全了解相关出租房情况,认可房屋现状,认可并遵守招租公告和招租细则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投标如有疑问可在2021年10月02 日17 时前向南通汽运集团通州分公司办公室咨询,电话****-********。
9、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10、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及拆迁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计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12、承租方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13、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14、承租方须认可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方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5、具体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评标办法
1、意向承租人投标时须填写投标报价单(一人一标),分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期限后的三天内通过内部公开形式进行开标。按每标的投标额高的确定为中标者(如出现投标额相同的以投标顺序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仅为一家则自然中标)。
2、意向承租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签订租房合同,全额缴纳当期房租,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逾期未签订租房合同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退,如缴纳保证金未投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投标地点及时间
1.投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西路通州分公司办公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 日17时
3.联系人:张海娟 联系电话:138*****881
2021年9月26日
投标响应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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